- 发布人😨🍣:教师工作部
- 时间: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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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各二级沐鸣🚶🏻♂️、部门: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最大限度保障沐鸣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现安排2023、补学2021💁、202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课程,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要求
(一)学时管理
1.自202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总学时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技继续教育,应在自治区统一公布的网站和专技继续教育基地进行👳♂️,经考试合格记入学时。
3.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专技继续教育者,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专技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参加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者;
(6)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二)信息化管理
1.自2021年7月15日起,自治区启用专技继续教育电子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专业类别、个人信息、继续教育机构等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完成规定学时考试合格后,自动生成专技继续教育电子证书并录入平台🐀,作为职称晋升❔、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补学对象
沐鸣平台 -(沐鸣登录即享,美好时光)2021年至2023年间🤽🏿♂️,未取得每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的从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价资格条件规定🚵🏻♂️,职称申报人员需完成任现职以来沐鸣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安排的继续教育🥋,每年达到课时要求。
三📠🛸、补学要求
1.于2021年之前(包括2021年)签订合同的一线教学教师必须具备2021至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2.于2022年签订合同的一线教学教师必须具备2022和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2.于2023年签订合同的一线教学教师必须具备2023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合格证书。
四🧙♀️、补学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与补学
1.培训类型0️⃣🚴🏼♀️:正常培训2023、补学培训2022、2021年🧝🏿。
2.截至时间:2023年11月30日😧,由自治区统一组织。
3.学习与补学流程🗡: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xjrsjxjy.com/ —沐鸣平台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进入学习—网站Microsoft Silverlight插件下载—安装—重新进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用户注册—用户登录—公需课培训—选择补学年份—选择拟申报职称级别—缴费—选课—学习—考试—下载证书。
(二)专业科目学习与补学
专业科目学习由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报名网址: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xjzcsq/🦹🏽,不同补学年份可同时报名。目前开展继续教育正常培训和补学培训的基地:
1.喀什大学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类型:正常培训2023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01日
上课时间🌺:2023年11月02日-2023年11月09日
2.新疆医科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类型:正常培训2023、补学培训2022、2021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27日
上课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16日
3.新疆师范大学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培训类型:正常培训2023🤛🏻、补学培训2022🧔♀️、2021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03日
上课时间:2023年11月04日-2023年11月14日
五、其他
有关于继续教育内容可参考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附件4)🪩。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关于补学2021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公告
2: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基地举办补学2021年👨🏼🌾、补学2022年和2023年第三期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3:关于喀什大学开展2023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第五期培训工作的通知
4:《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